优势分析

  1. 效率提高

    进入法院执行程序从平均180天提高到2-15天。 银行职工节省了大量事务性工作。

  2. 成本降低

    银行每个案件平均节省5000元人力成本(农商银行每百亿贷款规模每年约节省200万元成本)。

  3. 谈判主动性提高

    先执行查封,后谈判,提高主动性,避免在启动诉讼程序后债务人转移资产。大额无抵押贷款出险回款率超过90%。

  4. 提高客户经理法律水平

    律师协助客户经理清收,减少差错,学习法律知识。 客户经理督促律师清收,过程可管控,避免律师不尽职 。